在数字化时代,虚拟私人网络(VPN)已成为全球用户访问互联网资源、保护隐私和绕过地理限制的重要工具,随着技术普及,围绕VPN使用的法律问题日益凸显,尤其是在中国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9条——即“危害国家安全罪”的相关条款,成为执法机关审查非法VPN服务的关键依据,作为网络工程师,我不仅要理解技术原理,更要深入剖析其背后的法律边界,帮助用户合法合规地使用网络服务。
首先需要明确的是,刑法第9条本身并未直接提及“VPN”或“翻墙”,但它规定了“为境外机构、组织、人员窃取、刺探、收买、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”的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,这在实践中常被延伸解释为:如果通过非法手段(如使用未备案的境外VPN)获取或传播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,就可能触犯该条文,关键不在于是否使用了VPN,而在于使用目的是否违法。
合法的国际通信和跨境数据传输必须通过国家批准的渠道进行,工信部、公安部等部门多次联合发文,要求所有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资质,并对用户行为进行实名认证和日志留存,这意味着,任何未经许可的“跳板”式网络服务(包括部分免费或匿名类VPN)都可能被视为规避监管的技术手段,从而引发法律风险。
从技术角度看,网络工程师需警惕以下几类高风险场景:
- 使用无加密或弱加密协议的公共VPN服务,可能导致用户账号密码、浏览记录等敏感信息泄露;
- 通过非官方渠道下载的“翻墙软件”,往往捆绑恶意代码,存在远程控制、数据窃取甚至勒索攻击的风险;
- 企业内网若未部署合规的跨境访问策略,员工擅自使用个人账户连接境外服务器,可能造成内部数据外泄,构成《网络安全法》第27条所指的“非法侵入他人网络”行为。
值得注意的是,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,某科技公司因提供非法VPN代理服务,导致大量用户访问境外非法网站,最终被判构成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”(刑法第287条之二),此案警示我们:即便技术中立,一旦用于非法目的,开发者、运营者同样面临刑事追责。
作为网络从业者,我们应秉持“技术向善”的原则,在设计系统时主动嵌入合规机制,采用国产化加密算法、部署内容过滤模块、建立用户行为审计日志,既保障用户体验,又符合国家监管要求,建议普通用户优先选择经工信部备案的正规服务商,避免使用来源不明的第三方工具。
刑法第9条不是一道简单的禁令,而是对网络空间主权的庄严维护,作为网络工程师,我们有责任用专业能力推动技术进步与法治建设的平衡发展——让每一次数据传输都合法、安全、透明,唯有如此,才能真正实现“数字中国”的可持续未来。







